14名储户超千万存款不翼而飞状告银行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驻京记者 郭薇灿
因存入工商银行的数十万元至逾百万元存款先后不翼而飞,孙先生等14人先后将工行北京分行和南礼士路支行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其返还存款及利息。2008年7月25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合并审理了这14起案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专家认为,银行理应对银行卡复制的用户履行赔偿责任。
存款总额超千万
2007年3月21日,孙先生的爱人杨女士在他人劝说下,由他人为其在工行北京分行三里河分理处代办了一张存折,杨在工行北大街分理处将密码更改后,先后存入50万元。7月30日,杨和丈夫去取钱时,发现存折上只剩14.82 元,经查,遗失的存款是被人通过与存折相连的银行卡取走的。
杨女士与孙先生认为,因工行违规操作造成其财产损失,故去年11月,杨女士将工行诉至法院。在12月第一次开庭后,与杨女士有同样经历的其他13名储户也先后将工行诉至法院。
据杨女士的代理律师刘英杰介绍,这14名储户的储蓄金额多的逾百万,少的也有几十万,总储蓄金额超过1700 万元。这些储户几乎没人知道他人为自己代办的存折上还挂有一张银行卡。储户宋先生表示,以自己名义办理的银行卡申请表上既没有他的签字,也没有审核人员的盖章。储户江先生查询了自己的账户明细后发现,自己先后存入的150万元,均是存款当天就被人用卡从柜台取走了。
工行“内部作案”?
“如此大额度的取款,没有内部人员勾结,怎么可能存款当天就从窗口取走呢?”虽然储户怀疑工行内部人员与此事有关,但均没有实质证据能够证明此事。
对于储户的疑问,庭审中工行的代理人回应说,这起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储户的存款是刑事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与工行无关。此外,工行虽承认储户手中的存折系工行所发,但其称储户们委托他人在工行办理存折和银行卡开户的行为并不违反工行的内部规定。
刘英杰认为,储户的钱是存进银行了,是银行把储户的钱弄丢了,储户当然要向银行要钱,至于是让小偷偷走了还是让骗子骗走了不是储户关心的问题,“这钱是骗子从你银行骗走的,至于银行是否能抓到小偷与储户没有关系,你抓不到也得赔钱”。他认为储户并没有把钱交给犯罪分子,工行主张让骗子赔偿储户,这是李代桃僵、金蝉脱壳,试图逃避法定义务,是法律所不容的。工行必须依法向储户承担由于工行保管不善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银行应履行赔偿责任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银行研究专家宋玮认为,银行理应对银行卡复制的用户履行赔偿责任。目前,国际上电子银行业务十分普遍,尤其在美国,很少人使用现金交易。因此,银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格外重视,如果消费者遭遇损失,一般由银行承担较大责任。“在我国,银行卡诈骗案频发与银行监管严重不足有关。譬如,银行的监控设备形同虚设、银行在接到投诉后没有及时向用户提出风险提示。”宋玮说。
中国政法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员张樊则指出,在这个事件中,储户的损失应该由银行来承担。“作案人侵犯的是银行的利益,而并非是储户的利益,银行不得将损失转嫁给储户。”由于储户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并没有任何过错,履行到了注意交易安全的义务,因此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储户自己承担损失。
“一方面,银行应该加强对自助银行及ATM机的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储户存款的安全,防范相关诈骗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银行应该在自助银行及ATM机周围公开醒目地提示相关风险,提供说明和相关的操作规范。防范类似案件,银行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张樊表示。
专家:
用卡环境尚待优化
张樊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围绕储户在密码及银行卡丢失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上仍然规定不清,造成诸多争执。
目前,法律对储户在密码保管的责任范围上不明确。譬如,在银行卡的服务条款上,各家银行通过无限加大储户对密码的保管责任来免除自己的责任,这对于储户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储户对于密码妥善保管的义务范围应该限制在客户尽到一般人的保管密码的能力。在尽到了正常的注意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时,如仍发生资金丢失的情况,就应该让银行给予储户赔偿。
“此外,法律可以考虑规定银行的先行赔付责任,来保护储户利益。”张樊说。据了解,美国的《电子资金转移法》就规定,一旦储户存款在银行发生了问题,银行应先行赔付,而后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此举大大保护了储户的利益。
使用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将是一种长期趋势,用户不能因为操作风险而“因噎废食”。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信用卡的磁条里只有卡号和密码等信息,很容易被复制。而国际上信用卡里一般具有一种防复制功能的EMV芯片,这种芯片能够记录用户的个人信息,只有用户资料与银行原始资料相匹配时用户才能使用信用卡交易,卡被复制的可能性为零。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记者说,避免银行卡再遭复制,最重要的是提高银行卡的技术含量。“目前 ATM机上使用的是银联通卡,如果单个银行改换新卡,可能会造成无法识别的情况。因此,使用新卡EMV芯片技术,必须统一银行卡标志、在现有的ATM机、支付系统、银行卡清算网络内进行整体革新。”
此外,银行卡诈骗案频发的背后也透露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
美国对个人的信用进行备案,有信誉问题的个人将受到严厉处罚,并对他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信用犯罪的动机。与此相比,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法律上的真空地带使罪犯遭受惩罚的力度很有限。
同时,专家指出,“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远远不够的,整体金融生态环境改善非常重要。”(本报博客地址 :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